字的地方,如一种宗派立名一切有,是专门讲一切皆有的,即所谓万法皆有。但以有遮空,其义已狭。或说三有,所谓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或析为九有、二十五有,此与吾国通常以宇宙内外事事物物名万有相同。此取通俗易知,故用“万有”一名。
2.因与缘
这在佛经中分得甚为精细,有所谓六因、十因、四缘、二十四缘者。现在限于时间不能一一说明,但就“因缘”二字说之。因者,为构成一切事事物物即万有的主要因素,所谓质的方面的东西。譬如花的种子一样。缘者,乃事事物物的条件凑集助成主因的东西。譬如只有花的种子是不能生出花来的,必须借助于水土日光等物,乃有生起花来的结果。
试看现在供在这讲台上的盆花,这是一个活的举例。佛法中这样的事例是推用得很广泛的,所谓万有万法各有其种子之因,亦各有其凑助之缘。而缘又有顺逆的分别,遇顺缘则生长,遇逆缘则衰灭。
3.生
生是对住、异、灭而言的。佛法中常讲此生住异灭的四相:生是说事物的初生,住是已生后的存在,异是存在中的变易,灭是变坏到消灭。此“生”字是狭义的。又或有单用“生”“灭”
二字者,“生”字对“灭”字而言,此“生”字可包括住异在中,是广义的。今言万有皆生于因缘的生字,也是广义的生,如中山哲学上所谓宇宙以“生”为重心的生字所表现的意义一样广泛。
立宗
依上面的解说,对于万有皆因缘所生之义,可分如下的三点说明。
1.各因引果之先后熏起续断与唯识应知宇宙间万事万物皆各有其主,因以引起各自的结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先因后果,因引果生,果又熏成因种。如寺院中之烧香,由香的燃烧以熏留香气。曾现的心境,留在心中,虽经多时而此已熏成之习气不失,等到后时遇到机缘仍可发现。此即所谓熏成种子复起现行之一例。由此因果、果因相续,例如外国输入一种胡桃种子到中国来,栽种生果,果种相续到今。但如有同样而较优良之新种输入,或遇天灾等大逆缘,则亦有断灭的时候;所谓适者生存,或归淘汰。
佛教的法相唯识宗,是专为阐明这种因果相续的道理而发展成的。由种子依持说到藏识,以成立万法唯识,使众生循之修行,渐去凡劣而臻至善净佛圣,明有善因必可成善果。
2.众缘合成之违顺消长泛要与皆空从众缘合成以观万事万物,遇着顺缘便生长,遇着逆缘便衰灭。犹如人遇到适宜的乡土便生活得顺利,走到水土不服的瘴地便生病乃至于死;但能懂得其发瘴之时间性亦可为预避之方以资进退者,则在例外。不但人是如此,宇宙间万事万物的顺缘逆缘与生长消灭莫不如此。泛言之,我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语默动静,无一不与万事万物为缘而互通消息;更推广论之,山间的一草一木,海洋中的波涛与空气,天上的星球运行,无不与每一物互相为缘以致其违顺消长的。虽然此中所谓缘,亦只就其重要与次要者分别言之,即是直接因以成果者为重要的要缘,反之,间接不切要与泛远的则为次要的泛缘。如是,众缘合成之物,分析观之只是众缘而实无此物,此佛经中所以处处明万法皆空的所由。空之定义是众缘合成中毫无固定物体的说明,言其没有固定独立的实体存在。推广言之,即所谓一切法自性皆空。法性空慧宗备明此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