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的历史研究方法
中国古代史家重视治史方法。上述史家对历史文献的整理和利用,就是治史方法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人陆懋德于1943年撰成《史学方法大纲》一书,他在自序中写道:
司马迁称孔子作《春秋》,“约其文词,去其繁重,以制义法”。吾国史学史法之兴,此其始矣。自是以降,作者日多。左氏本之以述《左传》,司马氏师之以著《史记》,其尤章章者也。唐人刘知幾作《史通》内、外篇,是为专言史法之始,内篇以论史体,外篇以评史料,其言备矣。至北宋而有司马光之《通鉴考异》,至南宋而有李心传之《旧闻证误》,至前清而有崔述之《考信录》。时代愈近,钻研愈细。而其辨说亦愈密矣。诸家之方法,不为不精,然皆散见于议论批评之内,尚未及列举条文,以便初学,故学者苦之。[34]
这一段话,是近代史家对传统史学之方法的较早的概括。其中,有几点认识是很有价值的。第一,司马迁把孔子作《春秋》的方法总结成12个字,即“约其辞文,去其繁重,以制义法”[35],认为这是中国古代史学之方法的发端。所谓“约其文词”,是精练而隐约历史文献的文字表述;所谓“去其繁重”,是删去历史记载中那些重复的和次要的内容;所谓“以制义法”,是确定对史事上的评价和表述的体例。这就是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36]的方法。其后,《左传》和《史记》,也都继承了这个史学方法。第二,刘知幾著《史通》,“是为专言史法之始”,着重讨论的是史书的体裁、体例和对有关历史文献的批评。第三,中国古代史家之方法是很精到的,只是“皆散见于议论批评之内,尚未及列举条文”罢了。陆懋德所提出的这几点认识,大抵近是,而古代史学之方法的遗产,当然比这里所说到的要丰富得多。
在司马迁之前,对孔子作《春秋》中的“以制义法”作系统的、细致的解释的,当推《春秋公羊传》和《春秋穀梁传》。它们着重于从“义例”入手解释《春秋》,从而在许多方面揭示出了《春秋》的史学方法,即《春秋》用例的思想和表述的特点。如《春秋·桓公十五年》记:“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公羊传》解释说:“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这是说明《春秋》之所以要记载此事,是为了讥讽周天子的“非礼”。《春秋·昭公十二年》记:“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传》解释说:“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某有罪焉尔。’”这是说明“伯于阳”本“公子阳生”之误,孔子之所以知而“不革”,是为了存信史,从而揭示《春秋》在史法上的一条根本原则。这同《穀梁传》解释《春秋·庄公七年》经文“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是“疑以传疑”,是相同的原则。再如《春秋·哀公十二年》记:“夏五月甲辰,孟子卒。”《穀梁传》解释说:“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取(娶)同姓也。”这是《春秋》为鲁君讳娶同姓而作的笔削,等等。可见,书与不书,如何属词,这是《春秋》“义法”的核心。它包含着对史事的评价和表述的方式。中国古代史家之史法,实以此为根本。当然,《公羊传》、《穀梁传》在阐述《春秋》“义例”时,亦多有求之过深以至于牵强附会者。尽管如此,它们关于史法的阐述,仍有值得重视的地方。其后晋人杜预为《春秋左传》作注,在序言中指出《春秋》有五例、《左传》有三体,对古代体例思想的发展,不乏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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