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吟志”——第二序列观念
中华文论中的“言志”说有一个发展过程。“言志”开始是与宗教活动相联系的,后来发展成为政治上、教育上的“教化”活动,又发展为交往场合的“赋诗言志”,再到后来才是“吟咏情性”的文学的“言志”创作论。作为一种理论,汉代的《诗大序》完成其形态,中间经曹丕、陆机的努力,到刘勰的《文心雕龙》终于成熟和丰富,“感物吟志”说,可以说是“言志”说的完成形态。
“感物”是产生文学的诗情画意的第一个条件。然而,在“感物”中出现的诗情画意还是分散、杂乱的,接着就要把这诗情画意提炼成具有一定意旨的情志,这样文学活动就需要有第二层的本原。这样“言志”“缘情”“吟志”的问题也就提出来了。
“诗言志”是先秦时期对诗歌性质的总的看法,它被后代的诗学家称为中国诗学的纲领。“诗言志”这个提法最早是由谁提出的,已无从考察。目前有文字记载的资料有《尚书·尧典》: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23]
意思是说,诗是表达思想、感情、意向的,歌是把语言吟咏出来的,
声音随着吟咏而抑扬顿挫,韵律则使声音和谐动听。有人认为这是《今文尚书》,是战国时代所作。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所记的“《诗》以言志”,就有可能是“诗言志”说的首次记载了。另外《庄子·天下篇》所言“诗以道志”,《荀子·儒效》篇中的“诗言是其志”,以及《礼记·乐记》所云的“诗,言其志;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等说法,应该说是反映了先秦时代人们对诗的普遍而朴素的看法。现在的问题是“诗言志”说是怎样形成的?“诗言志”说的内涵是什么?这里就这两个问题做些尝试性的回答。
(一)“诗言志”是怎样形成的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明了一个情况,在中国原始时代,并没有孤立的、单纯的诗,诗、乐、舞是一体的。据《吕氏春秋·古乐》记载: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24]
这里,对原始的艺术做了较详细的描述。这种描述可能有后来人的观念加进去,但大体看还是相当准确的,说明了最初的艺术是诗、乐、舞三者合一的,就是说,我们的先人是边唱边舞的,而唱之中又有诗的成分。诗、乐、舞三者一体的原始艺术的特征,说明了最早的诗不是独立存在的。实际上,后来的《诗经》也都是配乐的,只是这音乐失传了。那么,为什么最早的艺术是这样一种综合形态的呢?这就跟艺术的最初的作用密切相关。而我们要研究“诗言志”说的形成,也要从这里切入。包括诗在内的中国艺术的作用,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诗歌发展的宗教阶段。中国先人的艺术活动最初是作为宗教活动而开始的,如上述所引的“葛天氏之乐”是集体的艺术表演活动,是一种巫术仪式,它可能是祷告,祈求上天保佑生产活动得到成功,其主要作用是功利性的和应用性的。又如《礼记·郊特牲》载:“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也是配乐舞的,很明显是咒辞,即通过这种咒语,希望达到歌词中所说的目的。在《诗经》中,也有大量的为了祭祀目的而写的歌词。这些都说明,最早的诗歌既不是独立的,其作用也还不是言志,而是宗教性的。这种诗歌活动的原始形态,生动地反映了诗歌创作活动与人类生产劳动的直接联系,而且决定了在很长的时间内,诗歌一直保持着这种宗教功能。诗歌的宗教功能包括巫术功能、祭祀功能和卜验功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