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类型西方美学史(第1卷):古希腊罗马美学

第三节 崇高的原理

我眼花,视而不见,

我耳鸣,听而不闻;

我的汗好像甘霖,

我浑身抖颤;

我的脸比草还青,

我觉得我与死亡接近。

朗吉弩斯对萨福如此高超地选择最适当的本质成分,使之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崇高风格,予以高度的评价,认为她召唤了灵魂、肉体、听觉、视觉、舌头、脸色,仿佛这一切都离开了她,从而不得不使人击节称赏。她感受到彼此矛盾的感觉,她发冷,发热,思想不清,如痴如狂,因为她生怕自己接近了死亡。她要表现的不是单一种感情,而是许多感情的结合体,实质上萨福这里写出了男女之间情爱的典型形象。尽管朗吉弩斯未曾明确使用相类似的概念,但在他下述的评论中是蕴含着这种观点的:“所有钟情的男女都显出这些征候,而萨福的卓越的优点,我曾说过,在于她独能选择最动人的地方,而使之组成一个整体。”[54]其他如荷马也同样如此。

朗吉弩斯进而指出,优异的结构甚至可以弥补作者崇高品赋方面的不足:

许多散文家和诗人,虽则没有崇高的品赋,甚至绝无雄伟的才华,而且多半使用一般的通俗的词儿,而这些词儿也没有什么不平凡的意义,可是单凭文章的结构和字句的调和,便产生尊严、卓越、不同凡响的形象。[55]

例如,以模仿修昔底德的风格见长的西西里历史家斐利斯托斯(前435—前356年)和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就是这样。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之所以是诗人,“与其说靠他的思想,毋宁是靠他的结构方法”[56]。他的悲剧著作《疯狂的赫拉克勒斯》中,有些诗行是极其通俗的,但是因为塑造得合乎比例,便显得崇高,表明风格对人格可以起到积极的反作用。此外,由于使用音律得当,就足以达到稳定的壮丽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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