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经过了三次重大演变,政府管理模式也经过了由守夜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1.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与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
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为摆脱教会、地主、城镇行会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确立新型的市场秩序,打破地方封锁,扩大国内市场,对外扩张,促进外贸,人们一般强调国家的干预作用,这在重商主义经济理论及其政策主张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市场经济体制及秩序在西方各国确立之后,人们对国家作用的认识及所采取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自由放任、限制国家干预的观点取代了古典的国家干预论。18世纪中叶,欧洲发生了从国家主义经济到自由放任经济的深刻变化,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已经趋于成熟。其主要标志是: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力量已经基本形成,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已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自我调节的作用;私人产权制度已经牢固确立,人们在市场交易中逐步认识到,运用市场制度来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其费用远比运用政府力量要低廉且更有效率;市场竞争的规则已经十分健全,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也已高度商业化。在这种背景下,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一代经济学家竭力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要求国家为了商业和贸易的自由而尽可能地缩小其经济权限。
亚当·斯密主张由市场机制(价格)这一“看不见的手”去引导经济活动,政府要少干预,只起“守夜人”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仅仅限于保护社会免受外敌侵犯;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免受其他成员的强制,实现社会公正;建设和保护公共设施。这种观点实际上成了当时西方各主要国家的基本政策主张。这时的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必要的国防、警察和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政府是守夜型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的作用一直被严格地的限定在“保护产权”和“维护秩序”的公共领域,政府扮演着市场交易双方契约执行的监督者、市场交易秩序的维护者的角色,其职能仅仅是“第三方裁决者”的职能的延伸。
2.混合经济与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
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一系列弊端如失业、贫富分化、周期性经济危机更加严重,特别是1929-1933年的大萧条,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市场机制本身的局限性,这在客观上促使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凯恩斯主张放弃自由的放任主义,实行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全面干预,特别是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来调控市场经济的运行;在他看来,政府不仅要履行传统的职能,而且要对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收入均等化等负责。1937年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新政”创造了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的先例,随后是凯恩斯经济学派在美国的迅速崛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主导学派,各主要西方国家普遍采取了干预主义政策。这些干预政策对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保证了战后近30年资本主义经济的持续“繁荣”。几乎在所有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中都发生了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到有政府调节的“混合经济”的转变。
“混合经济”是以社会目标补足私人目标,以政府经济政策补足个人经济决策,以政府调节补充市场调节的一种经济体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通过职能分工与合作以实现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