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一整天,我跟残疾人一样,几乎没怎么下床。
这个脚肿起来,是这样的:要是说咬着牙,我也不是不能走。
右脚受力,左脚轻轻点地,还不能穿那种软软的(踩屎感)云朵拖鞋,那玩意穿着,脚更疼。
反而是光脚在地面走比较靠谱,有点疼,有点酸,但多少还能忍受。
多走几步,多巴胺分泌出来,让我有一种错觉:意志力可以战胜我的脆弱,精神的力量可以让我健步如飞。
但多走几步,再回到床上,我悲哀地发现,脚脖子肿得更厉害了。
所以说,还是要静养,生命在于静止。要不怎么说是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呢。
但是周四我不得不下地了,林敏的命令,我得上班去。
咬着牙,我脑海里蹦出了这句诗:垂死病中惊坐起……,然后我忍着疼坐了起来,窸窸窣窣地穿好了衣服——我挑了一件纯羊绒的浅米色短袖上衣,搭配灰白格纹的流苏半身裙,脚上是浅咖色的勃肯鞋,右脚是裸足,左脚还是乖乖地穿了2层白棉袜。
这样多少能缓解点走路时脚脖子的压力。
选择勃肯鞋也是这个原因:我脚脖子还是有点儿肿胀,穿别的鞋穿不进去。
我拿起手机,找到新加的好友:一个头像是骂骂咧咧的卡皮巴拉,微信名叫“扁桃体永不发言”的哥们。
这应该就是林敏的男友,今天计划来接我的人。
“姐夫您好,您到了吗?”我甜甜地问,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对面没有回复。
我气苦,再不来我特么的要迟到了啊。
等了三分钟,还是他妈的没回我。
我等不了了,只能一跳一跳地先出门,走进电梯下楼——我原本也没指望那个男的来家门口接我;我们说好了在小区门口碰面的。
不幸中的万幸,我这栋楼离小区大门口不算远,也就100米不到的样子。
我扶着墙,走两三步,跳一步,跟以前跳皮筋的小女孩似的,一点一点挨着到了小区大门口。
大门口保安好奇地看着我,眼神疑惑,似乎在判断我是暂时性残疾还是永久性残疾。
我心里暗自腹诽,妈的也不知道来扶姑奶奶一把,明年的物业费看我不给你拖个半年。
大门口倒是停着有一辆车。哦不,说是车也不尽然,是一辆摩托车。倒也不是普通的摩托车,是一辆警用摩托车,上面还坐着一个骑警。
我抬头一看,卧槽,不就是前天处理我事故的那个黑皮高个子交警嘛!他怎么来了?
隔着四五米远,我浅浅地挤出一个笑容:“警察同志,您这是……回……回访来了?”
那个交警戴着头盔,低着头,似乎正在看短信。听到我说话,他转过头来,剑眉星目,却面无表情:“哦,是你。上车吧。”
上车?我纳闷。“咦?不是前天已经处理完了吗?我无责,我是受害者啊~”
“上车!不是让你去交警队,是带你上班。”对面的交警蹙起了眉头,“我是林敏的男朋友,我叫丁学轩。”
“啊?”我懵逼:“你是……林姐的……啊……姐夫你好!”
敢情是你处理我的事故,然后你让林敏送我去医院,然后林敏再让你送我去上班?我这从事故到工位的全流程,你们两口子包圆了?
我脑子还没太转得过来(毕竟是用了一百来年的旧脑子),斜地里冲出来一个人,直接上来扯我的袖子:“米小姐,坐我的车吧,我送你。”
只有一只脚能使劲儿的我,直接被那人扯走了:我不由自主地小跳了两步,这才保持了平衡。
然后我转过头去看那人,卧槽,居然是那个小矮个肇事西装男。
他一只手扯着我的胳膊,一只手指着路边停着的一辆车,豪华车,英菲尼迪QX80。
讲真,QX80是我蛮喜欢的一台车,造型跟大白鲸一般,5.6l自然吸气V8发动机,很有那么一股子对环保不管不顾的放浪劲儿。
但此刻,我一点儿也不想上小矮子的车,我甚至在想:他这种个子,开这么大的车,脚够得着油门踏板么?
“我去,你还真来了啊~”我斜着眼睛看小个子男,“松手,我有人来接了。”
“米小姐,你看你这个情况,怎么坐摩托车啊?不如……”
“你还好意思说?不都是你弄的?”我没好气地说:“麻烦你,松开手,离我远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