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巩固政党权威的一般途径_五、不断提高政党绩效
五、不断提高政党绩效
一个政党如果想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产生一种服从关系,它必须要代表更多的社会成员的利益,尽量满足他们的需要,这样才能实现对社会的控制,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美国著名学者E.A.罗斯在《社会控制》中明确指出这个规律,“由统一行动的人构成的团体越大,他们的行为就越是受利益而非恩情的指导。因而,当社会寻求控制它的一个阶级或阶层的行为时,或者当一个集团、宗派或社团试图改变另一个集团、宗派、社会团体的行为时,他们所使用的是利益的语言。被控制的集团越大,就越需要诉诸理性和注重个人利益的要求。”为什么在社会控制中要使用利益的语言,注重个人利益的要求呢,这还得从利益本身说起。
利益,在《辞海》和其他一些汉语词典中通常的解释是好处。把利益简单地归于“好处”显然过于肤浅,而大百科全书哲学中对利益解释则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不同需要”。从需要的角度解释利益则揭示出利益为社会关系的属性。对于利益问题,中华民族的先哲们早就进行了自己的思考。在周朝时期,统治者就已意识到了利益的重要性。吕尚(姜太公)认为“民大利,则君德彰矣”。意思是说,贤明的国君在治理国家时,不能以私利危害公益,如果百姓得到了巨大利益,国君的美德在社会就会广泛传播。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提出“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意思是说,看见利益就追求,遇到祸害就躲避,这是人之常情,孔子提出“见利思义”要求人们按道德标准去实现利益。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意思是如果人人都能互相关心、爱护,就能够互相有利,战国时期的商鞅提出“名利论”,主张好名好利是人的本性,妥善处理利益关系是富国强兵,清明政治的必由之路。韩非子提出“自利论”的思想,他把一切人间关系都理解为“自为自利”的利益关系。宋明清的一些理学者提出“功利”论的思想,他们认为合理的利益欲望就是纯正的天理。
中国圣人先哲对利益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他们的利益观非常散且不成体系。其实在西方,从希腊时期就有一些哲学家关注到了利益问题。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认为,尽可能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是实现人类幸福的基本途径,消除痛苦,创造快乐并享受快乐,这才是人生的幸福本身。他认为利益是人生快乐的源泉,人不仅需要物质利益,而且需要精神利益。伊壁鸠鲁说:“我们认为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最高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得到快乐,而以感触为标准来判断一切的善。”在这里伊壁鸠鲁把快乐作为衡量一切的最高标准,实际上是指出了快乐的本质是利益。18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爱尔维修对利益有着独特的理解,他说:“一般人通常把利益这个名词的意义仅仅局限于爱钱上;明白的读者将会觉察到就是采取这个名词的比较广泛的意义上的,我是把它一般地应用于在一切能够使我们增进快乐,减少痛苦的事物上的。”从爱尔维修的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是从道德的角度来观察利益的,在他关于利益的全部论述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核心观点,就是利益是道德生活的唯一动力。同时代的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第一次为利益下了一个具体定义,他说“所谓利益,就是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性情和理想使自身的幸福观与之联系起来的东西,换句话说,利益其实就是我们每一个人认为对自己的幸福来说是必要的东西”。他还提出了“利益是人的行动唯一动力”的观点。英国著名思想家边沁认为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利益是世界上一个强有力的巫师,它在一切的眼前改变了一切事物的形式。以此为理论基础,边沁提出了一个著名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并把这一原则作为人的行为的唯一原则,评价的唯一标准,生活的唯一目标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