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第一百二十二幕 世界尽头之
1927年12月██日,吉林省,靠近鸭绿江,北纬███,东经███
这里是一个偏远的村镇,虽然它靠近长白山但在任何一张中国地图上都找不到村镇的名字,就更别说它的位置了。不过对于这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藏身之处,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他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自己的研究。
此时此刻,男人正坐在自己的工作台前,穿着东北大棉袄,点燃一盏煤油灯,借助着微弱的火光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文件前琢磨着什么东西。
“成功了!成功了!终于找到将凡人变异为奥术师的方法了!酒,酒,我要用我的王国换一瓶酒。(注释:这句话出自莎士比亚的歌剧《理查三世》,原文应该是“马,马,我要用我的王国换一匹马。”)”
男人猛地站起来欢呼,但四下里静悄悄的,不要说是送酒的服务生,或者是穿着性感的夜店女郎,就连一只苍蝇蚊子都没有,只有北风挂过窗户发生的呼啸声。
这件事也在情理之中,这种事就好比孔子在南极洲悟出了儒道中的精华所在,却没有可以传授的弟子。不过这种事情对于男人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除非月亮掉在长白山上,否则谁也别想在这个历史性的一刻阻止他喝上一杯……妻子过世之后,男人便每天过着这样的日子。
——不过,这间屋子里空荡荡的,总觉得还缺着什么,究竟是什么呢?
男人一边思索这个问题,一边将视野投向挂在墙面上的机械钟表。以前在长春的跳蚤市场花300法币买到的洋货,虽然谈不上精美,但作为摆设却是一件十分优秀的饰品,不过为什么,现在盯着这个钟,总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
该死的,钟停了!时针、分针、秒针没有一个在动……时间禁止在了十八时三十六刻十七秒,而且现在是晚上……这个时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为什么现在才意识到这种事情。
男人愣了五秒钟,突然破门而出,他手忙脚乱地穿上军靴、系上围巾、戴好贝雷帽,然后踏上屋前的自行车,飞一样的朝着山下奔去。他穿梭于布满积雪的森林中,在月光下,低矮的灌木丛就好像伺机猎食的狼群,耳边传来呼啸而过的风声就如同厉鬼在哭嚎,想必当年前秦军队入侵东晋失败后,苻坚逃跑时那种风声鹤唳的场景也和现在一样吧。
但是男人根本不畏惧这些,狼来了,他会用18把它们打成筛子;厉鬼来了,他一回头就可以把它们吓回十八层地狱。但如果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导致了那个重要的人遇上什么危险,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
山脚下有光,从男人的小屋到村子有两公里的路程,骑自行车走一个来回也要花上十多分钟,如果是步行,恐怕不止十多分钟。
幽暗的羊肠小道尽头出现了火光,男人见状,加快了行进速度。发光的东西是一盏油灯,一男一女伴随在灯光周围,活像是正在夜路上谈情说爱的情侣。见到这一幕,男人顿时不乐意了,他停下脚步,大步向前,将二人拦住。
“孙芳华,几点了你知道么?怎么玩到这么晚才到家?”
“对不起爸爸,我去堆雪人了……”
面对男人的质问,女孩红着脸,腼腆地回答。
“孙志磊叔叔,这件事儿怪我,是我没有注意时间,要骂就骂我吧。”
“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
叫做孙志磊的男人真想抡起棍子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夜不归宿的小鬼,但想到自己以前也是在父亲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思想中渡过,小时候的生活对于孙志磊来说可是噩梦,所以,他并不打算采取这种给孩子童年留下阴影的教育方式。
况且,他知道男孩说了谎,堆雪人的事情可能是真的,没有注意时间绝对是假的。因为男孩是孙志磊的徒弟,向他学习如何掌握符文之力以及初级奥术的使用,每次学习他从不迟到,能够拥有这种时间观念的人,怎么会因为堆雪人而忘记时间呢?
“算了算了,曹林,既然人没事,也没必要再追究什么,劳烦你送我这个蠢女儿了,你赶快回去,大晚上的山里可能会有东北虎。”
“嗯,谢谢叔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