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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写道:“先生说‘要在事上磨炼’,一天之内,无论有事无事,都要一心培养心的本体。如果遇到事情有所感动,或者自己心中生出感觉,心中既然有所感,怎能说是无事呢?但是根据事情再仔细思考一下,大概会觉得事情的道理也应当如此,只是当作没什么事一样对待,尽自己的本心罢了。但是仍然会有事情处理得好坏,为什么呢?另外,有时事情很多,需要依次解决,时常因为才力不足,总为事情所困,虽然极力坚持,但精神已然衰弱。遇到这样的情况,难免要退下来反省自己,宁可不做事,也不能不存养此心。这样说对吗?”
你所说的功夫,对你这样天分的人来说,也就是这样了,然而难免还有一些出入。做学问的人,终身只做这一件事,从小到老,从早到晚,无论有事无事,都只做此一件事,这就是“必有事焉”的意思。如果说“宁可不做事,也不能不存养此心”,却变成两件事了。“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助”,有事情发生便发挥心中的良知以应对,这便是所谓“忠恕违道不远”的意思。凡是处理得有好有坏,以及有困扰混乱的毛病,都是被毁誉得失所牵累,无法切实地致良知。如果能够切实地致良知,那么平日所谓处理得好的事情未必就是好,所谓处理得不好的事情未必就是不好,恐怕正是由于担心毁誉得失所致,自己毁去了良知吧。
【一四七】
来书云:“致知之说,春间再承诲益,已颇知用力,觉得比旧尤为简易。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还须带格物意思,使之知下手处。本来致知、格物一并下,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还说与格物,方晓得致知。”云云。
格物是致知功夫,知得致知便已知得格物;若是未知格物,则是致知工夫亦未尝知也。近有一书[275]与友人论此颇悉,今往一通,细观之,当自见矣。
【译文】
来信写道:“关于致知的学说,春天再次蒙先生教诲,已经明白应该在何处用力,甚至觉得比旧说更为简明。但是我认为对初学者来说,还应该加上格物的意思,使得他们知道从何处下手。本来致知、格物就是统一的,但对于那些初学还不知道如何下功夫的人来说,还是应该先跟他们说格物,这样才能明白致知的意思吧。”等等。
格物是致知的功夫,明白致知自然就能明白格物了。如果不明白格物,那么也无法明白致知的功夫。最近有一封给朋友的信对于这个问题讨论得颇为详细,现在也寄给你,你仔细看看自然会明白。
【一四八】
来书云:“今之为朱、陆之辨者尚未已。每对朋友言,正学不明已久,且不须枉费心力为朱、陆争是非,只依先生‘立志’二字点化人。若其人果能辨得此志来,决意要知此学,已是大段明白了,朱、陆虽不辨,彼自能觉得。又尝见朋友中见有人议先生之言者,辄为动气。昔在朱、陆二先生所以遗后世纷纷之议者,亦见二先生工夫有未纯熟,分明亦有动气之病。若明道则无此矣。观其与吴涉礼[276]论介甫[277]之学云:‘为我尽达诸介甫,不有益于他,必有益于我也。’[278]气象何等从容!尝见先生与人书[279]中亦引此言,愿朋友皆如此,如何?”
此节议论得极是极是,愿道通遍以告于同志,各自且论自己是非,莫论朱、陆是非也。以言语谤人,其谤浅。若自己不能身体实践,而徒入耳出口,呶呶度日,是以身谤也,其谤深矣。凡今天下之论议我者,苟能取以为善,皆是砥砺切磋我也,则在我无非譥惕修省进德之地矣。昔人谓“攻吾之短者是吾师”[280],师又可恶乎?
【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