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为39.07亿m3,其中山区35.43亿m3,平原3.64 亿m3。Ⅱ-Ⅲ类水质的水量为32.80亿m3,占地表水资源量的84.0%,Ⅳ-Ⅴ类水质的水量1.26亿m3,占3.2%,劣Ⅴ类水质的水量为5.01亿m3,占12.8%。
河北省山区中没有Ⅰ类水质,Ⅱ-Ⅲ类水质的水量为32.05亿m3,占山区水资源量的90.5%,Ⅳ-Ⅴ类水质的水量1.15亿m3,占3.2%,劣Ⅴ类水质的水量为2.23亿m3,占6.3%。
河北省平原区没有Ⅰ类水,Ⅱ类水质的水量为0.75亿m3,占平原水资源量的20.6%,Ⅴ类水质的水量0.11亿m3,占3.0%,劣Ⅴ类水质的水量为2.78亿m3,占平原水资源量的76.4%。
1.2地下水水质
河北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较差。Ⅰ~Ⅲ类水占26%,Ⅳ类水占31%,Ⅴ类水占43%,地下水劣质区的面积达74%。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锰、铁、镉、汞等。
石家庄市与保定市平原区地下水资源质量相对较好,Ⅰ~Ⅲ类水的地下水分布面积分别占各自评价面积的84%和70%;沧州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和张家口市坝上平原区没有Ⅰ~Ⅲ类的地下水分布;衡水市Ⅰ~Ⅲ类水的地下水分布面积仅占其评价面积的1%,详见表2。
表2 地下水水质综合评价成果 单位:km2
监测区 行政区 评价面积 各类水的分布面积
Ⅰ~Ⅲ类 Ⅳ类 Ⅴ类
平原区 邯郸 7384262519892770
邢台 9060427034471343
石家庄 67185662953103
保定 109547664323060
衡水 8815916498075
沧州 140560237711679
廊坊 642953432722623
唐山 7671055852086
秦皇岛 212001360760
平原区合计 73207208462286229499
盆地 张家口 6596274213872467
坝上 张家口 11656038857771
全 省 合 计 91459235882813439737
在河北省平原区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1g/L的研究区,地下淡水资源中58%可供饮用、86%可用于灌溉、另外有8%的地下水既不能饮用也不能用于灌溉。
河北省平原各设区市中,石家庄市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淡水量最多,占河北省平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地下水资源量总量的25%;其次是邢台市占24%。秦皇岛市、衡水市和沧州市分别仅占2%、0.4%和0.1%。
2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2.1水环境污染类型
全省地表水污染主要属于有机污染,污染参数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另有汞、铁、总镉等金属污染。
造成地下水质超标的原因有两种,一是由于地质构造引起的,二是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全省地质因素(矿化度、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镉、锰、铁等)超标占57%,人为因素(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等)超标占6%,地质因素和人为因素均超标的占37%。
近几年监测结果表明,全省氨氮超标较普遍,地表水、地下水中氨氮超标比例在增大。另外,金属(镉、铅、汞、铁、铬)超标在河道上游有增加趋势。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在逐渐增多。
2.2污染原因分析
2.2.1点源
2007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为19.71亿t(统计17836个企业)。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0.99亿t,占全省废污水总量的55.8%;生活污水排放量8.72亿t,占全省废污水总量的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