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的女人
冯洪健走到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清月,你放心,我会好好护着你。”
清月抽回自己的手:谁要卷入他那理不乱的恋爱的漩涡中?偏偏就是他将她拉入这个泥潭,她心中有气,口气十分冷冽:“感谢你让我做那无中生有的未婚妻,对不起,我现在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你!请你远离我!”一口气说罢,站起身就要离开。
冯洪健空着被她甩开的手,内心五味陈杂,他望着她那坚定背影,痛心道:“郦晟要坐你的位子,你要当心
??”
清月浑身一颤,她转回身,看着他:“那么我的职位是什么?为什么不在刚刚的会议上宣布?”
冯洪健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怜悯地看着她,她忽然领悟——这就是她的厉害之处:让你宋清月在焦躁中等待,看小潘走后的背影,兔死狐悲,战战兢兢。她知道你对“爱家”有莫大的责任感,不会一走了之。所以——
清月完全明白了:这位外表艳丽张扬的女子,要么城府极深,要么就有奸恶军师替她出谋划策。
只是她宋清月怎么有这个荣幸,劳动她的大驾?真可惜了,这个英文名叫百合的女子,竟然半点都没有百合的气质风度。
她看一眼冯洪健无奈又愤怒的表情,突然同情起他来:他会不会饱受那LILY的荼毒?所以才这般浓眉紧锁,连双手都紧握成拳?
但是她没有出言安慰,她现在是泥菩萨过江。
她转身回办公室收拾物品。
宋清月没有想到,自己这个未雨绸缪的举动,会为自己带来更大的打击。
周一,新任副总郦晟小姐,在全体管理层的陪伴下,一身靓丽艳妆,趾高气昂地驾临宋清月的办公室,看到的却是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屋子。
郦晟化妆精致的脸立刻垮了下来,她所设想的是:自己高傲地当场宣布宋清月的退职,看见那位以冷静著称的宋清月当场崩溃,然后再由美艳的自己上前狠狠地碾碎她残余的自尊——多么完美的计划!
可是现在,宋清月穿着一身素白的女装西服,面容沉静地站在收拾一空的办公桌旁,等待调令,那悠然平静的神态令随行的人都暗暗称奇——这小女子临危不惧,不简单。
郦晟立刻发作起来,挑眉怒道:“是谁?是谁提前泄露了董事的决定?”
“是我。”冯洪健从外面走进来,站在清月身后。
他一身清爽商务装扮: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金色头发已经全部剃光,圆圆的脑袋上全是黑色的发茬,多亏得他五官出色,顶着一个光头,只觉清爽。
郦晟一见她,立刻娇滴滴软了半边身体起来:“哎呀,洪健啊,你怎么剃了个光头哦?光秃秃的多难看呢,一头金色长发多漂亮多潇洒呀!”
那声音又酥又麻,清月低头看自己脚尖。
冯洪健摸摸自己的头,笑道:“这样清爽。在公司做事,染发给人轻浮的感觉。”说着,看一眼清月。
清月的心微微震撼,她曾经无意之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想不到被他牢牢记住。
她抬头,看见他温柔的目光正看过来。
不知怎么,她感觉内心一阵温暖。刚刚那种独自面对千军万马的孤独无力感消失一空,莫名的,她相信:他会一直站在她身边。
她奇怪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开始相信这个花花公子?
还没有让她继续想下去,郦晟再度发作,她指着自己一头金发说:“你的意思是说我轻浮喽?”
“我不是这个意思。晟姨,你现在可以颁布你的懿旨了:我们各自是什么职位?”冯洪健扬起薄唇,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什么!你喊我姨?冯洪健!你搞清楚,我只大你
??大你几岁而已!”郦晟瞪大眼睛,指向宋清月:“你都能同这个单亲妈妈都搞在一起,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我?论才貌论出身,我哪点比这个女人差!”
“搞在一起!”宋清月怒视这狗血喷人的女人——来了,又把自己卷入他们这个烂泥坑里来了!她不是不生气,但是她不想同这样一个女人争吵,太掉自己的身份!
宋清月心中刚刚升起的那点暖意,瞬间消散得干干净净,她迅速朝门口退去,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所有陪同视察的经理们都退了出去,郦晟却回头喝住清月:“宋清月,你给我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