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敌人的强大,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些许惧意。
我并不认为产生惧意便是一种耻辱。
识势者为俊杰,又所谓无知者无畏。
我当然是一名俊杰而并非一名无知者。
不战而降是一种耻辱。
但是向过于强大、绝对不可能战胜的敌人投降,这样的行为并不至于遭受世人的诟病,也并不违反骑士的精神。
敌人的人数超过我们的十倍,他们强者的战斗力也远远超过我们。
如果我不是目前这种既无斗气又无魔法的糟糕状况倒还不要紧,施展几个地狱烈焰、连锁闪电,敌人的普通士兵根本就不会有勇气进入到比兹堡一公里以内的范围(凭昏迷前的能力,借助杀神剑,我可以将地狱烈焰和连锁闪电施展在六百米以外的地方)。
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迅剑士之流,我随随便便从地上捡把剑都可以三下两下砍瓜切菜般地把他们卡嚓掉。
托蒂是初阶黄金骑士,不也照样被我一招制服了?在使用杀神剑并施展魔法的前提下,那名高阶幻剑士不大可能撑过十招。
可惜,白日做梦虽然会叙精神上产生一定的愉悦感,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
现在的我虽然不至于弱不禁风,可是施展斗气或魔法力的能力却并不比任何一个普通人强。
杀神剑这个混蛋家伙不懂一点人情世故!虽然我因为顾忌暴露身份因而拒绝了它大肆杀戮的提议,但是暂时借我一点斗气或是魔法力进行自保也是好的呀。
瞧现在闹心的!按杀神剑的说法:它现在跑到我的精神深处却进行融合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那句话的真正含义。
不过真正的问题在于,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才能把杀神剑召唤出来。
什么叫精神深处?杀神剑那么大的东西,究竟是怎么跑到我的身体里去的?唉,兰仆说杀神剑是类似于他的智能生物,可是为什么杀神剑与兰仆相差那么大呢?兰仆对我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可是杀神剑刚才出现时的表现,似乎对我爱理不理的。
看起来,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由我主张投降毕竟有些不好意思,蒂丝是女孩子,如果知道了敌人的实力产生投降的念头,那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担惊受怕的我立即将念头转变为行动。
“蒂丝,我有很重要的话想要对你说。”
蒂丝回头看了我一眼,又赶紧将视线逃离。
“有什么话,打完仗再说吧。”
脸上仍未消失的红晕将蒂丝衬得非常美丽。
现在我已经知道蒂丝是一个女孩子了,所以并不认为她爱害羞有什么不正常,反而觉得她此时的模样俏丽可人。
想了想,我郑重地说道:“别说打完仗,等打起仗来都有可能来不及。
我一定要现在就告诉你!”蒂丝慌慌张张地转过身。
“吉姆里特,你去盛特拉姆那儿看看他们的准备工作完成的怎么样了。”
吉姆里特的脸上又一次露出招牌式的溺爱笑容,他点点头从容离去。
我看着吉姆里特的背景,觉得非常奇怪。
为什么吉姆里特的脸上老是出现那种表情呢?蒂丝娇嫩的声音里含有一丝羞涩。
“你刚才不会是准备就这样当着吉姆里特说出来吧。”
我愣了愣。
是啊,我都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的确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自己的才能。
要不然,派系斗争或是敌对家族派杀手来暗杀我可不是好玩的。
不过,我还什么都没说呢,蒂丝怎么能够想到这一点?我狐疑地上下打量蒂丝,有点无法相信自己的猜测。
“色狼!”蒂丝娇嗔道:“这种时候只准说正经事。
不许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只不过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罢了,为什么会被蒂丝称之为色狼?“蒂丝,你仔细听着,心里有个数。
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这个信息是我告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