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箫琛可谓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把这样一个文武双全的人安排在武部甚至都让人觉得有些屈才了。一片片泛黄的纸页上,清秀的小字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格外赏心悦目。
“我和小莫一起来的,第一次见到神都这阵仗。小莫还是老样子,把剩下的盘缠尽数花在买吃的上面,我拦不住,就看她买了。毕生第一次见如此灿烂笑颜,或许就这样,善也。”
“今日去各家店铺打杂,我当了门前伙计,老板说我长得不错,能撑门面,我笑了。回家路上看到一老者善于射箭,想来自己的武功还就是三脚猫水平,将来保护不好小莫又是我的过失,于是拜了他为师。我不能让她受伤,这辈子,下辈子,都是。”
烛陌风稍稍翻了几页,陆箫琛应当是从其他地方搬过来的,当时的确有过一次大型人口迁移,他一伸手,蓦然从成山的书堆里掏出一本来,指尖一抖,就见书页无风自动,唰唰两下就翻到了他想要的那一页。烛陌风偏过头一望,只见上面史料有记载,当时迁移到神都的人口得有几千,对应日期,正是这页日记所在的时间。
陆箫琛应当是那茫茫几千人海中极其不起眼的一个少年罢了。
之后的几页字迹与之前相比较就有些潦草,涂抹的痕迹很多,而且都极为简短,不是在练习的时候莫雪柳给他送水就是送吃的。显然那个时候他正拼了命的在刻苦习武,无瑕顾及儿女情长——于是到了往后就干脆没了影子,大摇大摆地给自己日记放了鸽子。
直到某一天,这篇日记笔走游龙,洋洋洒洒好大一场篇,烛陌风特意注意了一下日期。正是莫雪柳和贾探花相遇,长达半年的官司的开端。烛陌风稍稍取舍地看了几段,大概是这个意思……
“从师父家出来,我累坏了,起初还以为在小巷子里看到的是错觉,可没想到是真的。那恶心的狼,将雪柳堵在巷子里,行为不检点地在她的身上乱摸,撕扯她的衣服。我疯了,冲进去将那狼暴揍了一顿,他说他不会放过我们,让我们等着吃官司吧……”
“……雪柳和我很害怕。第二天到了堂上,雪柳居然将我所做的一切全都加之于自己身上!我不值得她为我这么做,即使是进了大牢,我也不希望她替我顶罪!知县没有作出判决,我害怕,同时决定为她做点什么。”
下一页更加冗长,烛陌风扫视着文字,心头一颤:“……我看到了,那姓张的狐狸在贿赂知县。神都远远没有我和雪柳想象得如此美好纯洁,私底下都是肮脏的交易。我恨他,他让我记起了我父亲,当年因为偷了一包钱为我母亲看病、结果被官府乱棍打死的父亲!做官为何会这样,我忍受不了,我要把这事情告诉雪柳,告诉天下人……”
“……我想错了,这知县不是狼,也不是狐狸,而是狮子,这让我对他顿时充满了敬意。可我还是想不通为何他会收钱,这官府中,是不是都是这样的人……”
余下半年都是些细碎的笔记,每一点都被陆箫琛记录的极其详细,与其说他成了无孔不入的间谍,不如说是人性本身贪婪的毒液在还尚显稚嫩的笔下被发掘出来,曝晒在阳光之下。当年的案子很复杂,除了张黎和贾探花的事情,官府中很多小苍蝇在这半年之内都被陆箫琛给打死了。可他当时本以为这样就可以让神都安定下来,去没料到神都这个地方——连骨髓都是黑的。
“……我被皇族的狗给抄家了,是四皇子的人。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些仗势欺人的人。我跟莫雪柳讲,我要去武部工作,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回不来。她哭了,哭得我心都碎了,可我还是要去——我太弱了,一无所有,自己完全就配不上她。我答应他,等我回来就去亲自上门说媒,娶她。”
往后的一整年,没有笔记,没有音信。一位空守闺阁的女子日日夜夜坐在床头思念着心里的那个男子,每每想起,总是潸然泪下。可时间久了,就连男子的面容都模糊了,可心还坚定着,冥冥之中总是知道自己要等他,等他回来。
可她等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