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心理层面是个统一的整体,在某种意义上,个体人格的表现不仅在横向上密切关联,在纵向上也保持连续。人格在时间上不会出现突然的跳跃,一个人现在和将来的行为总是与过去的性格保持一致。这并不是说一个人生命中的事件全都由过去和遗传所决定,而是意味着未来和过去具有一脉相承的特性。我们不可能一夜之间跳出原来的自我,变成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尽管我们永远不知道自我究竟是什么样子,也就是说,在能力或天赋表现出来之前,我们永远不了解自己全部的潜能。
由于人格发展具有连续性(这不是机械决定论),教育和发展的可能性才得以存在。同时,我们也有可能检测出儿童在某一时刻的性格发展状况。一个人进入新的情境时,他隐藏的性格特征就会显现出来,如果我们能直接对个体进行实验,就可以通过让他们经历新的、意想不到的情况来了解其人格发展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一定会符合过去的性格,这样一来,在普通情况下不会显现的性格就会暴露出来。
对于孩子来说,通常是在开始上学、家庭环境突变等时期,最容易表现出性格特征。孩子性格中的局限性会在这样的转变期表现出来,就像放在显影液中冲洗的照片一样逐渐变得清晰可见。
我们曾观察过一个被收养的孩子。他脾气暴躁,不服管教,行为捉摸不定。我们和他谈话时,这个孩子没有好好回答问题,而是谈到了一些与问题无关的事情。了解了这个孩子的全面状况之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孩子虽然已经在养父母家里待了几个月,却仍对他们怀有敌意。也就是说,他不喜欢这个家。
这是我们得出的唯一结论。养父母先是摇头,说自己对这孩子很好,比他以前受到的待遇好得多了。但善待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经常听到父母说:“我们什么办法都用尽了,软硬兼施全都没用。”光靠善待来教育孩子是不够的。虽然有些孩子会对善待做出积极的反应,但我们也不能就此认为他们被改变了。孩子可能会认为这种善待只是暂时的,自己的处境并未发生根本变化,一旦善待消失,自己又会回到过往的糟糕环境之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重要的是了解这个孩子的感受,思考他是如何解释自己的处境的,而不是父母的想法。我们告诉这对养父母,孩子对他们并不满意。我们无法判定这个孩子的不幸福感是否合理,但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才激起了孩子的恨意。我们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纠正孩子的错误,难以赢得他的爱,就必须把他交给别人,否则他会不断反抗那些被他视为监禁的教育手段。后来,我们听说那个男孩变得更加暴躁,甚至可以说成了一个危险人物。如果采用温和的手段,这个孩子的情况可能会有些许改善,但这不足以解决问题,因为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还不清楚。随着我们进一步收集信息,原因日渐清晰起来了。事情是这样的:他和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共同生活,因此,他认为他们对亲生孩子的关心远远超过自己。这当然不是这孩子动辄发脾气的原因,但他确实想离开这个家,因此,他会采取任何有助于自己达成目标的行为。他的行为完全以目标为导向,非常明确,因此,我们不用进行这孩子是否脑子有问题的猜想。过了一段时间,这对养父母付出了一定代价之后才明白,如果无法改变孩子的行为,就不得不将他送往别处。
如果我们对这孩子的问题行为进行惩罚,他就会将惩罚作为继续反叛的好理由,这能证明他的反抗是有道理的。我们的观点具有充分的依据。我们认为,所有孩子的错误行为只能理解为他与环境作斗争的结果,是他蓦然遭遇缺乏准备的新环境的结果。尽管这些错误相当幼稚,也无须感到惊讶,因为在成年人的生活中也存在同样幼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