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证明我是同性恋!”
女孩一坐下来便单刀直入地提出需求,毫不扭捏。
她有张干净又剽悍的脸庞,语气跟她的脸廓一样锋利,这是我第一次遇到初中女生提出这样的需求。
坦白讲,这句话应该能显示出她是被谁要求过来的。毕竟要证明案主是同性恋一点都不困难,对其而言,他们不需要证明这件事,就像异性恋也不需要开证明。
难的反而是他们大多不想证明这件事。因此我遇到的情况有可能是:“能不能让我爱女人?我爸帮我订婚事了,就在三个月后。”最后一次疗程,男人抱着头哭了半个钟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时间走过, 我不敢去想他的未婚妻会面临什么处境,如果再有一个孩子,孩子的造化会如何转折。
也有可能是:“好吧,我承认我说的那个朋友就是我,但可以不要写进记录吗?这会影响升迁。”因为伴侣劈腿而吞药自杀的女主管, 被公司要求进行心理治疗。我们都知道她口中的朋友就是她自己,但这种心电感应无法给她实质的帮助,因为她是传统模具公司的第一位女主管,底下全都是等着拉她下马的男人。
又或者是:“她还能治得好吗?我想让她正常一点,喜欢男生。” 对面坐的不是理平头、染金发的女孩,就是用粉底盖住痘疤的男孩,他们都向往同一件事,就是互换身体。他们都娴熟于同一句开场白,就是“我妈什么都不懂啦”。看着焦心的家长,我已经很习惯他们的要求, 也有预感这句话会出现在今天的场景中。
以上这些变换为文字的故事,都是在做同一件事:“移除”或“隐蔽”喜欢同性的事实。前者基本不可能,后者只能出现在文书作业上, 于是反其道而行,主动要求“曝光”的案例就显得耐人寻味了。
那是 4 月时节,寒假才刚结束,学校准备换季,一想到这件事, 我便突然明白女孩愿意在医疗场所公然“出柜”的原因。
“我不想再穿裙子了,但教官说要拿到医院的证明才能算数, 证明我是同性恋。”
同性恋(Homosexuality)这个词,已于 1973 年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除名,也就是说,同性恋已不再被精神医学界视为一种“精神疾病”。接下来的几个版本中,与同性恋相关的诊断是“性别认同障碍”(GenderIdentityDisorder,简称 GID),最新版则改称为“性别不安”(GenderDysphoria)。但这并不表示同性恋或其他跨性别诊断又再度借尸还魂,成了另一种病,而是指当一个人非常明确地对自己的性别认同(心理认定的性别)与生理性别不一致时,譬如性器官为女性,心里却认定自己是名男性时,所引发的“不安或困扰情绪”。因此,有问题的并不是“性别”议题,而是“情绪”议题。也就是说, 一旦当个人对自己的性别认同达成一致时(变性成功、法律认可、人际环境接受度提高等),诊断便不复存在。
因此,教官很显然画错重点了。在这个案例中,女孩其实没有明显的“性别认同”问题(她认定自己是个帅气的女性,所以不想变性), 而仅是性倾向为同性(喜欢女生),因此即便她是同性恋,也不一定符合诊断。当然,这个孩子或许也有跨性别(女跨男的异性恋)的可能。但学校看起来不太在意,他们只是要她来申请一张通行证,因此,我决定轻轻带过性别认同议题,把重点放在她强烈拒绝女性装束,因为在穿着裙子的过程中,如果产生了“不安与困扰情绪”,持续下去可能会损及社交功能。
整个衡鉴的过程并不复杂,量表也是照着诊断准则书写的,流程顺完就大致完成了。但没想到,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一个钟头后,女孩一边低头传信息给女友,一边走出会谈室。妈妈拿着有点褪色的棕色皮包走进来,她是电子公司的会计,下午特地请假陪同。
“怎么样,她还能不能治得好?”妈妈一开口就是一股烟味。“嗯,跟妈妈报告一下,其实今天的目的不是治疗,而是确定她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