葳葳的爸爸是个台商,在她出生前就到广东经营鞋厂,专做鞋楦。提早卡位让他占尽地利之便,钞票一袋袋扛回台湾,但人却没跟着钞票回来,即便妻子临盆,他都留在工厂赶工。
自葳葳有记忆以来,一年只会见到爸爸一次,跟扫墓一样。妈妈因为产后抑郁,决定不再生第二个孩子,而这个决定让她成了毫无地位的长媳。
在她七岁那年,爸妈离婚了,因为爸爸包二奶,小三的孩子甚至比葳葳还大一岁。
离婚之前,妈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住精神病房,通常都是因为跟爸爸通完电话就跑去浴室割腕,因此葳葳对浴室地板的血迹,以及急诊室的味道并不陌生。妈妈住院期间,葳葳都暂时交给祖母照料,祖母很少对她有好脸色。
在拿到一大笔赡养费和一栋独立式住宅,确定这辈子不愁吃穿之后,妈妈在一楼开起了工作室,把葳葳接回家;后来葳葳才发现,跟祖母住其实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
葳葳她妈有个很时尚的职业:婚纱裁缝。她 20 岁出头跟着表姐来台北学艺,先在福华饭店地下街当助理,眼疾手快,不到三年就出徒, 接着爱上了伶牙俐齿的女鞋业务员,也就是葳葳她爸。
拜妈妈所赐,葳葳从小就懂得打扮,也是他们班第一个穿流苏裙的女生。“男生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你的脸,第二眼之后,也还是脸。” 这几乎是妈妈留给她的唯一家训。
她留给葳葳漂亮的衣服,留给她超额的零用钱,留给她一大堆日本时装杂志,就是没留给她什么时间。
她一直没办法好好跟妈妈说上话。
妈妈恢复工作之后,没有再住过院,只会定期到医院拿药吃。她熬夜赶工的时候,心情通常都不会太好,葳葳只要多烦她几句就会被打脸,不是吐槽那种,是真的被扇耳光,然后隔天早上就会收到一些零用钱和一个短暂的拥抱。她拿着那些钱,努力忘记被打的感觉,在班上圈起了自己的小团体。葳葳的脾气不是很好,这也算是妈妈留给她的东西, 由于游戏规则都在她手中,而那些规则没什么章法,因此团体成员淘汰更换得很随意。但大家不在意,因为她长得很像公主,在公主病还没有被开发的年代,那是一种特权。
小四那年,妈妈再婚了,对象是个拉链供货商,叔叔还算温和,但他的孩子们就不太好搞了。叔叔的公寓比她们的房子小很多,葳葳搬进去之后,她的继兄妹被迫挤进同一间房,这是个糟糕的开头。加上她的功课一直都不好,打开课本就想睡,每科几乎都是红字,成绩单上的分数变成餐桌上的甜点,负责在餐后取悦那两兄妹,就连妈妈都不站在她这边,斥责亲生女儿似乎成为她建立继母威信的快捷方式。即使长得再漂亮,葳葳终究是个漂亮的拖油瓶、光鲜的局外人。
这种时候,她会躺在**偷哭,但想一想其实也没什么好哭的。她好像没有什么值得想念的对象,也没有谁特别在意她,连朋友都是买来的,眼泪根本没用,谁也不会心疼。于是她想起妈妈当时割腕的样子, 或许妈妈根本不想死,只是想让电话那头的爸爸紧张一下。
初二那年,是时候让妈妈紧张一下了──因为再也不想寄人篱下, 于是她开始割腕自残。妈妈只好带她搬回她们的房子,两人从母女升华成室友,过着用关门声回应彼此的日子。过了两年,葳葳考上护专后, 决定住校,从此脱离妈妈。
专三那年暑假,葳葳第一次堕胎,对象是她学姐的男友。在五专毕业之前,她一共拿过四次孩子,每次都以为这样可以留住男人,一直到很久之后她才明白,肚子里的孩子跟电话彼端的男人,她只能选一个。
勉强毕业后,葳葳自知考不上护理师,加上喜欢喝酒,最后在快炒店老板的怂恿下,穿上酒促制服,当时她的双手已经集满20 多条刀疤, 只能各刺一条凤凰遮住伤痕。
葳葳把赚来的钱全都花在男人身上,她想找一个真正在意她的人。以前只有身体,现在口袋有钱,手上至少多出一枚筹码,但明眼人都晓得, 接下来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