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高中实施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行政统筹出台政策,为综合高中发展制订框架,是综合高中试点乃至发展的最重要基础
综合高中试点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只是就其中一个或某个环节做出细微性调整,那么综合高中的改革很可能在行进过程中处处受阻。因此,未来对于综合高中的一系列改革,必须做好“顶层设计”,从办学、招生、课程、考试、评估等各方面做出全面调整,综合高中的改革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在中职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是江苏省实施综合高中的主要模式。其之所以能够在江苏省得到长期发展,主要受益于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对口单招政策。尽管此政策的实施在江苏省经历了曲折的发展,但其展现了中职学校活力、促进了中高职教育的衔接、为中职学生搭建了向上发展的阶梯。经过多轮的改革实践,江苏省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文化与专业并重、知识与技能并重的课程及评价体系。
2001年,浙江省教育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综合高中教育模式的意见》,成立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综合高中改革领导小组,并发布了一系列与综合高中改革和发展配套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支持在不同程度上推动着浙江省综合高中的发展。同时,浙江省建立与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省等级职业高中相配套的综合高中评价制度:《浙江省等级重点综合高中标准(试行)》,阐明了浙江省一、二、三级综合高中的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并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浙江省等级综合高中与浙江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浙江省等级职业高中在财政拨款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这一政策,在制度层面上将综合高中的地位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并列,有利于综合高中的发展运行。
为有效推进综合高中的发展,广西、重庆两地的教育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保障措施。广西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对综合高中的实施计划,于2011年制订了《广西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下发了《关于征求对〈广西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对综合高中的办学模式、招生和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师资队伍要求、综合高中的具体管理等问题都有细致的叙述和规定。而相关的其他政策文件在招生计划、录取等方面,也为综合高中学生的升学等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条件,如《关于我区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2012年,重庆市颁布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综合高中的办学模式、课程教学、招生和学籍管理、考试就业、教师队伍、收费和资助等问题都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使综合高中的试点管理工作一开始就有据可循,以清晰可行的条例尽可能规避试点工作可能出现的乱象。
就现有的实践来看,有实施的制度框架做基础,未必能保障综合高中试点稳步推进,但没有这样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框架做基础,综合高中的试点肯定不可能持续下去。虽然国家对综合高中有明确的倾向性意见,但地方的实施政策依然非常重要。
(二)先试点后推广,是推动综合高中改革发展的共同做法
以上调研的四省市区无一例外地走了“先试点后推广”的路子。就已有材料来看,没有一个地方是通过新建综合高中来探索实施的。虽然不同省份试点各有不同,但都是选择现有学校来进行试点,则是共同的。可见,以试点来探索逐步完善综合高中的办学模式,还是比较可取的一种实施方式。
浙江的试点最为“激进”,参与学校多,试点模式多;江苏的试点较为稳妥,参与试点的学校类型也全覆盖;广西和重庆的试点比较审慎,参与学校数比较少,重庆只有普通高中这一种类型的学校参与。而从推进的情况看,浙江“叫停”的态度最坚决。看来,综合高中试点本身也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