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07]
社会存在并不是单纯的物质生产或经济活动,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并不是单纯的社会存在。马克思指出:“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门的科学,它还得包括其他一些关系,如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因为它常把这些关系归结于经济关系。但是它认为这一切关系对它的从属只是这些关系的一个方面,因而在其他方面仍旧让它们保留经济学以外的独立的意义。”[108]马克思肯定物质生产因素在现代性批判中的基础性地位,但并没有用经济学的视角来取代其他视角。
韦伯以文化层面与制度层面相统一的视角来揭示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注重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并举。《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对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中精神文化因素的考察决不意味着一种文化决定论的态度。在韦伯来看,资本主义的兴起过程包含着双重因素:一方面,“不能单纯地只考虑资本积累这个因素,而置经济生活的合理化于不顾”;另一方面,也不能“单以宗教改革的精神,来说明资本主义的产生”。事实上,韦伯从未试图以任何“精神论的史观”,来取代唯物史观,二者皆可成立,只是“必定要局限在所选择的价值参照范围内”[109]。为申明这一意图,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结论中写道:“以对文化和历史所作的片面的唯灵论因果解释来替代同样片面的唯物论解释,当然也不是我的宗旨。每一种解释都有着同等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不是作作准备而已,而是作为一次调查探讨所得出的结论,那么,每一种解释不会揭示历史的真理。”[110]韦伯遗孀玛丽安娜·韦伯的说法也印证了这一点:“韦伯极为佩服卡尔·马克思的杰出工程,把探寻各种事件的经济与技术成因看作是极富成效、的确是特别具有新意的启发性原则,可以用来指导知识探索进入以往不为人知的全部领域。但是他反对把这些观念上升到世界观的高度,而且反对把物质因素绝对化、使之成为因果解释的公分母。”[111]其实,自《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诞生之日起,韦伯就一直同文化决定论的指责相斗争,他曾多次撰文申明自己的本意,并将这些内容补充到注释之中,以至于该书注释的长度接近全文的三分之二。韦伯从没有否认物质生产因素在现代性生成过程和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正如顾忠华所言,“整体而言,他并没有在唯心或唯物之间,只选择其中一个立场而批判其余”[112]。
二、切入现代性的不同立足点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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