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是无法消解的,在反对文化霸权、抵抗文化殖民的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主体意识,不仅如此,还必须使这一主体意识由自发、自在走向自为。主体意识走向自为的过程就是反文化殖民中的主体性重建。反文化殖民中要重建的主体性不是二分思维中的主体性,而是主体间性意义上的主体性。要真正达到反对文化殖民之目的,我们必须超越二分思维范式,由二分思维走向间性思维。
除了把事物简单化、忽视或否认多样性以外,二分思维的错误倒不在于对事物整体所作的二分,而在于将这二分的双方对立化了。在形而上学的二分思维中,事物、概念之间是按照一种等级顺序排列的,其中,对立双方中总是有一方处于比另一方更高更优越的位置。二分思维是一种对立性的思维,它忽视或掩盖二分双方的互动和勾连。[16]事物之间的关系不是非此即彼的“要么……要么……”的关系,而是“既……又……”的关系,这一关系就是事物的“间性”(inter)关系。以“间性”来看待事物之间关系的思维就是间性思维。
间性思维并不否认一般意义上的主体与客体的二分。从学理上讲,任何主体的存在都依赖于一定的客体,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没有主体也就没有客体,这是没有疑问的。间性思维所承认的客体不是永远的客体,也就是说,这个客体只是在一定的时段、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它是特定意义上的客体,一旦超出这个时段和范围它也可能成为主体,这个“主体”之外的“他者”相应地也就成为客体。但这种主体和客体的称谓只是暂时的,是相对于一定的时段和范围而言的,从总体意义上讲,没有绝对的永恒的客体,或者说,一个人一生下来并不就是天然的客体。一个人从自身出发去思考和行动时,他必定是以自己为主体的,因而其思考行动的对象也就成了客体。同样,其他人也可以是从自身出发去思考和行动的主体,他并不能仅仅被限定为思考行动对象的客体。他者不等于就是客体,他者既是客体又是主体,同样,自我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一个真正懂得自我作为主体的意义和目的的人,也应该同时懂得他者作为主体的意义和目的。“用康德的话来说,我们是‘自己的目的’,而不是仅用来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我们中的每个人都就被看作一个‘你’,而不仅仅是一个‘它’,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主体,而不仅仅是客体。”[17]从间性思维的角度来看,所有的人都是主体,他们是相互关联的,是交互主体的。
而传统的二分思维在看待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时,仅仅把别人当作客体,把自我当作主体。把自我当作主体,把他者当作客体,这种意义上的主体性是不完整和狭隘的,它必然会遭遇原本也是主体的那些“客体”的反抗,从而形成了当今社会中人们之间无穷纷争的内在根源。正如美国学者格里芬所指出的那样,现代社会中严重存在着“把他人,尤其是妇女和‘未开化者’当客体对待的倾向,尽管关于所有人都具有灵魂的观点本应导致激进的平等主义伦理观(而且在某些学者中也确有这种倾向),但是,把世界的某些部分仅仅看作全然缺乏内在价值和神圣性的客体,这种做法却又使得人们很容易习惯于把他人,尤其被许多欧洲男性视为‘更自然的’、因而不具有充分人性的妇女和有色人种当作客体来对待”。[18]你作为主体把别人视作客体来对待,同样的,别人作为主体也可以将你视作客体来对待,任何一方都有同样的权利将另一方视作“客体”对待。在如此这般主体与客体之间反反复复的“移位”中,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甚至仇视也就在所难免了。在这样的冲突和对抗中,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存在真正的主体性。这就是把他者仅仅当作客体的主体所陷入的“主体性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