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文章中,刘勰明确提出了“杂而不越”的总的结构原则。如王元化所说“杂”就是作品的丰富、多样、饱满,“不越”就是不超越作品的结构秩序的一致性、一贯性。就是说,“杂而不越”是单一与多样的统一,是一致与丰富的统一,是结构的秩序性与形象的生动变化性的统一。刘勰的“杂而不越”,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悖论:作品越单一、越一致就越好;作品越复杂、越丰富就越好。既然是悖论,那么就是有矛盾的。事实上,在刘勰看来,有不少文家就因为没有处理好这个具有矛盾的悖论而在布局谋篇上犯了错。要么是杂而越,要么是单调而不越。所谓“杂而越”就是刘勰所说的“统绪失宗,辞味必乱”;所谓单调而不越,就是刘勰所说的“义脉不流,偏枯文体”。那么刘勰是怎么来克服这个悖论的,他提出了什么原则来处理行文过程中的既不“失宗”又不“偏枯”的弊端呢?我认为刘勰提出了以下三个原则。
(一)要把文学作品理解为生命的形式,可简称为“生命的形式”原则
刘勰认为解决好文学创作中的谋篇布局的结构艺术,首先要把文学作品理解为生命的形式。这一点王元化也提到了,但没有展开来讲。这里我想做一些发挥。刘勰在《附会》篇写道:
夫才量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
这里所说的情志、事义、辞采、宫商是文学作品的基本层面,与此相对应的比喻则是“神明”、“骨髓”、“肌肤”、“声气”,而这些都是人的生命体的一部分。刘勰在这里用了这个隐喻,显然不是偶然的。他就是认为作品与有生命的人一样,有灵魂、有骨髓、有肌肤、有声气。而且具体指出“情志”是灵魂,事情及其意义是骨髓,辞采是肌肤,音律是声气。作品就是生命的形式,对于生命来说,神明、骨髓、肌肤、声气是有机组合的,它们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对于作品来说,情志、事义、辞采和音律也是密切相关,缺一不可,有机整体性是生命的根本特征。“杂而不越”,就是要追求这种有机整体性。所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都要从生命有机整体性特征出发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