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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韵

气韵是欣赏和品评中国艺术的十分重要的范畴之一。气韵观在古典时期直接影响绘画、书法、雕塑等的创作和评价,并成为内在尺度。南朝齐梁间绘画理论家谢赫提出“六法”理论,第一条就是“气韵生动”,把它作为艺术创作的首要和中心元素。对音乐和舞蹈而言,气之和,即为韵,气韵也作为其根本性的衡量标尺。还有实用艺术的园林,甚至是建筑,都讲究气韵。概括而言,气为生命活力,韵为艺术形态,气韵联结起来,意即“生命力量的美的表现形态”。气、韵原本分开,是两个频繁地被用来赏鉴艺术的概念,后来,在魏晋时代“气”与“韵”合流,形成文艺范畴,在唐宋时期,“神”与“韵”合流又形成另外一个文艺范畴。在漫长的中国古代艺术史中,这些概念和范畴在不同的时代里被重视的程度是迥然有别的,从“尚气”到“气韵兼举”,再到“尚神韵”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而这正折射出不同朝代的时代精神、文化气质和艺术风貌。

中国艺术精神是一个复合与杂糅的话题,由于我国历史悠久,积淀下来的文艺理论和观点蔚为大观,由任何一个时代或任一理论家出发,都可能拉出冗长的理论清单,进而推演成为言之有据的体系。例如,对宗白华、徐复观和李泽厚先生而言,他们各有自己的理论立脚处和逻辑上的展开脉络。宗白华先生的观点始终在中西艺术传统比较角度展开;而徐复观则立足于先秦道家思想观念;李泽厚始终不离克莱夫·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他们对传统的各自阐发无疑有助于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现代转换(或现代表述)。然而,我们需要注意,近现代美学家或文艺家在探讨中国传统艺术观念时所使用的古代文艺术语,各有侧重点,有必要理清该术语诞生的时代语境和特定含义。本文所探讨的气韵特指魏晋时代谢赫六法中的“气韵生动”之气韵一词,它在那时已演变为一种文艺范畴,不只是单一概念,换言之,是一种较为成熟的文艺评价准绳和方式。相应地,我们也认为,关于意境、形神、中道、流变、和谐、妙悟等文艺术语,同样也有探源的必要。我们会面临一个问题:即重提中国艺术精神,究竟要重提哪个时代的哪种观念、哪种精神?而且“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南宋以来的古典期文艺评鉴(明末、晚清除外),尽管理论日渐繁杂,大多走入“天理”“人心”“神韵”的抽象论说,很难成为文艺观念讨论的起点。这也是我们探讨气韵学说时,认为回到魏晋是合理路径的缘由。从气韵观的流变看,尽管在宋元之后,也不乏以气韵评鉴艺术品的例子,可是北宋郭若虚已将气韵归于“游心”,而明代董其昌更将气韵等同于“天性”,几乎都从根本上偏离了气韵的本义。我们将在探源魏晋的气韵学说之后,再加以对比分析。

应该说,气韵一词自从产生以来,影响就巨大而深远,中国艺术一般都要求具有内在气韵。然而,“气”“韵”“气韵”从起源上说,最初存在着不同,它们有分有合,需要分别加以说明。

气为生命气息,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被视为生命力的表征。很显然,人和动物的生存有赖于呼吸与吐纳,植物的生长也有新陈代谢,他们都或明或暗地以气息的方式显现出来。用气解释有机物的存在状态,可谓最直观的表述。然而,气的理论不局限于如此浅显的层次,它被升华为天地间一个本质性的要素,在哲学的层面用于阐明生命的“此在性”。老子在《道德经》中讲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冲”即为“充”的借字,万物充满气息,因气息和畅而生机勃勃,可见气被内化为生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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