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这样立规矩,孩子最不会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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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齐下教出守法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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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妈妈这样立规矩,孩子最不会抵触
作者:
金文
本章字数:
2.48千
更新时间:
2026-08-15 22:42:02

青少年犯罪一直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2016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35743人,青少年作案人员占全部作案人员的比重为21.3%,并且愈来愈趋于低龄化。

有一部分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北京市发生的两件事很能说明问题。

北京西城区某中学一男同学,向一名女同学借钱,人家没借给他,他就用菜刀把人家砍死了。当公安人员逮捕他时,他还说:“警察叔叔,你千万别告诉我妈妈,告诉她,她就不让我上学了。”

北京海淀区某中学七八名学生结成一个偷盗集团,多次入户行盗,罪行十分严重。当他们在法庭上被问及自己犯了什么罪时,却说不知道,并声称偷盗是出于好奇,想试试本事。

这些孩子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犯下了罪行。但是,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过,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处罚。让青少年罪犯在铁窗高墙之下怀着忏悔之心开始真正学习法律,实在是我们教师、家长及社会工作者的失职。须知,制止犯罪,惩治只是“扬汤止沸”,教育才是“釜底抽薪”。

然而还有一些孩子却是在知法犯法。由于贪欲膨胀和缺乏严格的管教,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南京曾经发生过一起学生长期结伙盗窃案件。6名团伙成员在案发时平均年龄不到18岁,他们同校同班同宿舍,最令人吃惊的是他们所学专业竟然是保安。

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了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5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约束,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集体翻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儿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在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起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园行窃。由于学习的是保安专业,对刑法、公安业务、保安管理知识等有很多的了解,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儿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当然,因为懂专业知识,他们作案比较谨慎,相当注意不留痕迹等。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把学习的法律知识都抛到脑后,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渐渐地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于是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6名学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终得到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法院的判决书。

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家长的教育、家庭的环境关系极大。据调查,很多家庭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管教无方,法制教育更谈不上;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使孩子从小为所欲为;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或者是家人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

爱孩子,是每个父母的本能。渴望孩子成器,也无可厚非。但是,良好的愿望只有通过正确的教育方法来实现,鲁莽和粗野,只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最后走向歧途。

不过,家长们也不必过于恐慌,教育孩子守法其实也是有方法的:

一、建设文明家庭,家长做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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