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坚持集体主义原则_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
在理论上考察三者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再来看我们党的历史实践,会得到进一步的深刻认识。八十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因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我们共产党员,就是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按照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在处理个人、集体、国家利益关系方面,要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始终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绝不能为了个人的、小团体的利益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绝不能利用于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当然,我们共产党员是生活在现实中的社会成员,每个人都有正当的个人利益。这种个人利益,是指现阶段社会条件下个人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
要。承认个人利益的存在,与个人主义有着明确的界限。个人主义则是指一切思想和行为都以个人的特殊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个人的利益凌驾于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上,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反对的是个人主义,而不是正当的个人利益,并且认为只有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了保障,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得到了实现,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发挥,集体的事业、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和发展。
(二)把集体主义精神渗透到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
集体主义原则丰富而科学的内涵,反映在道德观念和行为上就是集体主义精神。我们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就应在社会生活和生产中积极倡导集体主义精神。这时,它已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分层次的。
对于这个问题,有些同志可能认为,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是高不可攀的。其实,集体主义精神作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同样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征。一方面,坚持集体主义,就是要提倡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舍己为人、无私奉献,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崇高道德境界。以孔繁森、马恩华、李国安、牛玉儒等为代表的优秀共产党员,为了人民利益赠精竭虑,乃至献出生命,以他们震撼心灵的高尚人格,呼唤着更多的人们向更高的道德境界提升。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正是有了这样一大批道德楷模,使整个社会道德水平有了提升的动力和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明显增加,必然造成道德主体层次的多样性。这种现实使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不可能整齐划一,这就决定了道德标准的多样性,为道德要求规定了层次性。因此,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坚持集体主义原则也不能以单一道德标准要求所有的人,更不能用大公无私这样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一切群众,应当使集体主义在多种层次上得到体现,把集体主义精神渗透到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