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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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减负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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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作者:
张银平
本章字数:
3.49千
更新时间:
2026-07-22 12:43:00

第七节 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减负松绑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三项议题。这三项议题包括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以及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等。这些措施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市场信心创造了条件,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在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将如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问题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重申,集中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并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

会议还重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要切实降低;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减免涉及小微企业、养老、医疗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和基金。

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大力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要在着力落实好定向减税政策的同时,实施普遍性降费。

会议要求治理涉企乱收费要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对各类收费和变相收费项目“过筛子”;第二步,建立各地的“收费清单”,向民众公开“亮相”,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步,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要“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变相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会议认为这些减负措施,为促进大众创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为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为中小企业轻装前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政府在实施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的行政干预后,从源头上为减轻企业负担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国家还出台了扶持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还在不断加大力度。以企业所得税为例,从2010年开始,国家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先后4次扩大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最近一个时期,地方政府也陆续推出了针对企业减负的许多措施和办法,减负成效明显提升。

2015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该政策的公布,涉及汽车修理厂、出租车公司、五金店、装修材料店、连锁便利店等与百姓生活紧密联系的众多经营场所。如果按照1600多户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测算,2015年这

些企业将较上年进一步减税2400万元左右,户均减税1.47万元。

2015年5月,新疆发布了乌鲁木齐局关于降低铁路货物运价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取消大宗货物综合服务费。对乌鲁木齐铁路局管内发运的番茄酱、白糖、家电、石材等152类批量零散货物实施议价;对钢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等大宗品类实行“竞争性一口价”,实行运费下浮。同时对焦炭、金属矿石、钢铁及有色金属等10大类货物,运价保持在2014年价格水平,暂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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