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 > 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 第三章 推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改革(2005~2010年)_第五节 主辅分离改革

第三章 推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改革(2005~2010年)_第五节 主辅分离改革

加入书架
书名:
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作者:
张银平
本章字数:
4.98千
更新时间:
2026-07-22 12:42:34

第五节 主辅分离改革

主辅分离是指企业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运输、安装、包装、营销等非核心辅助性的业务从其主营业务中分离出来,集中力量发展主业的做法及模式。

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入世以后,我国经济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融入了经济全球化之中,国有企业必须与外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另外,国内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国有企业构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因此,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目的就是要做强做优主业,解决国有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提高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促进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在结构调整、重组改制过程中,可利用企业内部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简称“三类资产”),改制创办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法人经济实体。经济实体与原主体企业除产权关系外,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对于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允许改制企业用“三类资产”中的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这项政策为大多数国有企业解决了改制成本的支付渠道问题。

二是对分流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要变更或重新签订3年(含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对于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包括:辅业企业全部职工、主业企业富余职工)达到改制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改制后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除外。

在中央和地方企业实行主辅分离改革以来,企业更加认识到了这场改革的重要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让主体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管理层次和幅度进一步减小,可以把更多的资源、财力、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上,主业更加精干高效。

第二,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改制后的辅业企业产权进一步明晰,可以使企业的经营机制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员工的市场竞争意识、生存危机意识大大增强。

第三,有利于辅业企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新型的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辅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使辅业职工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产权主人,同时又构建了新型的劳资关系,这将极大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转变。

第四,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缓解社会再就业矛盾。主辅分离,为解决劳动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开辟更加广阔的途径,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以及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一些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有利于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找到现实结合点。

错乱章节催更!
返回
指南
快捷键指南
全屏模式
上下移动
换章
加入书架 字号
调整字号
A-
A+
背景
阅读背景
错乱漏章催更
  • 新书推荐
  • 热门推荐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