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2)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是的最高理想。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早在1945年《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这个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利益。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解放初期,物质利益的需要是第一位的。马克思认为:“人们首先必须有了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经济、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的活动。”从人的需要出发,强调给人民物质福利:“以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这些改善民生的思想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同时,也注重人民其他利益的实现。他在同老友周世钊的一段谈话中就指出“人生在世,肯定是希望要过得幸福些。”,希望过得幸福,实际上是物质和精神的两重满足,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要有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但一贯强调物质利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他说:要“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并在这个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与文化程度。”有了物质生活保障,才能保障政治、文化、社会、健康等方面权益,从而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仓廪实,才能知礼节”,“离开经济式作而谈教育和学习,不过是多余的空话。”因为,“我们不能饿着肚子去正谊明道,我们必须弄饭吃。”满足人们基本物质需要是头等大事,民生问题不解决,人的全面发展也无从谈起。只有不断改善民生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三、改善民生理论的内容
把改善民生做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善民生理论,为团结人民、集聚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公私兼顾,军民兼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正确方针
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就提出军民兼顾的思想,他指出,我们要取之于民,就应该使人民经济有所增长,有所补充,而且应使人民得大于失。不能不顾人民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不能竭泽而渔,要军民兼顾。“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在1948年2月,在《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有其待遇的规定中》,谈到工人利益时,指出:“生活的改善,不应当超过经济情况所许可的范围,不应该违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原则”。他指出,“公私兼顾,只能是兼顾,不能偏顾,偏顾的结果就是不顾,不顾的结果就是垮台。”这一思想后来成为1949年《共同纲领》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出的“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两兼顾”原则,也成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正确方针,这与一再强调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是一致的。
要注重集体的长远利益,但同时也要兼顾个人利益:“要注意赋税的限度,使负担虽重而民不伤。而一经有了办法,就要减轻人民负担,借以休养民力”。这就是说,在困难的时期,民生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此刻也不能不顾民生,而是要让人民失去的尽量少,得到的尽量多。情况一有可能,就应该着力减轻人民负担,解决民生。公私达到兼顾,让民生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改善,人民能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这不仅是党的目的,而且也是党能更好地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