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视角
他叫庞猛。
这个名字是他那个在工地上干了一辈子的爹给起的。
庞,庞大的庞;猛,勇猛的猛。
他爹没读过什么书,翻来覆去就会说一句话:“儿子,你得长得壮实,壮实了才没人敢欺负你。”他妈说,猛这个字好,猛男,猛将,猛虎下山,听着就有气势。
她大概没想到,这个字在她儿子身上会以另一种方式应验。
庞猛确实长得壮实。
一米九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浑身上下的肉不是那种松垮垮的肥膘,而是一层一层堆叠在一起的横肉。
肩膀宽得像一扇门板,两条胳膊比一般人的大腿还粗,胸肌厚实得能把T恤的领口撑成一个椭圆形。
他的肚子不是圆滚滚的啤酒肚,而是那种结结实实的、像一块整肉墩子一样的腹部,腰两侧的肉往外翻着,把裤子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他的脸是那种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类型。
五官单独拆开看都不算太丑,但组合在一起就出了问题——眼距太窄,鼻梁太塌,嘴唇太厚,下巴太短,皮肤太油,毛孔太大,脸上的坑坑洼洼像被雨点砸过的泥地。
眉毛很浓,但不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浓眉,而是两坨黑乎乎的东西趴在眼睛上面,像两条毛毛虫。
而他的表情总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
不是凶,不是恶,而是一种——猥琐。
他的眼睛很小,眼珠总是往下看,或者往旁边看,很少直视别人。
但当他看人的时候,尤其是看女生的时候,那双小眼睛里会射出一种黏糊糊的光,像鼻涕虫爬过留下的痕迹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庞猛的体味重。
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的共识。
不是那种运动完没洗澡的汗味,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难闻的气味。
腋下、胯下、脚—一这三个地方是重灾区。
他的腋窝常年潮湿,汗液和皮脂混在一起,在体温的作用下发酵,生成一种酸腐的、像过期奶酪混合洋葱的气味。
胯下的味道更浓,更腥,带着一种动物性的攻击性。
他自己闻得到。但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在乎的不是别人觉得难闻,而是他觉得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味道。
那些每天喷香水的男生,在他看来都是娘娘腔。
一个真正的男人,就该有男人的味道——这是他的逻辑。
他的头发又硬又密,常年不剪,长得有点过了,乱蓬蓬地支棱在头顶上,刘海快盖住眉毛。
他不爱梳头,也不爱洗头,头发上总带着一层肉眼可见的头屑和油光。
胡子也是。
庞猛的胡茬很重,从两颊一直延伸到下巴,就算刚刮过也是青黑色的一片,更别提他大多数时候根本懒得刮。
那层胡茬又粗又硬,像砂纸一样,摸上去扎手。
他的手掌极大,手指又粗又短,指节突出,指甲盖是方的,边缘总有黑色的泥垢。
掌心全是茧子,不是因为干活,而是因为常年握鼠标和键盘,加上他天生角质层就厚。
这双手如果放在一个正常人身上,你会觉得它笨拙、粗糙、不灵活,但如果把它和庞猛这个人联系在一起,你又会觉得——这双手就该长在他身上。
庞猛不是什么好学生。
从小学开始,他就是班里的后排钉子户。
不是笨他其实不笨,甚至在某些方面挺聪明的—一但就是不想学。
坐在教室里让他浑身难受,那些公式,定义、年代、地名,像一群苍蝇在他脑子里嗡嗡叫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勉强混到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不高不低,不好不坏,说出去不至于丢人,但也绝对没人在意。